为构建和谐、法治、健康的网络环境,维护微恋交友星球平台(简称“本平台”) 的秩序,更好地 保障用户合法权益,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制定 《微恋交友星球社区行为规范》(简称“本规范”)。本平台将根据《微恋交友星球用户协议》、、本规范以及本平台不时发布的各类规则,对用户账号、用户行为和用户发布内容等进行管理。
第一章 用户账号管理
第一条
用户注册和使用微恋交友星球账号,应严格遵守《微恋交友星球用户协议》的账号管理规则。
第二条
用户拥有设置个性化账号信息(包括:头像、昵称、语音签名)的权利,但不得设置含有以下内容的账号信息: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二)包含人身攻击性质内容的;
(三)冒用关联机构或社会知名人士、机构的;
(四)违规使用宗教信息的;
(五)暗示与他人或机构相混同的;
(六)包含其他虚假、不良或非法信息的。
用户不得使用隐晦表达等方式规避以上限制。
第二章 用户行为及内容管理
第三条
本平台鼓励用户验证真实身份,包括真人认证、实名认证、申请成为主播等。认证用户应确保其申请认证的身份及材料真实、合法、有效,不得申请与其真实身份不符的认证身份,不得通过伪造材料、提供虚假信息获取认证身份。
第四条
用户不得发布、传播、存储含有以下内容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
(五)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宣扬民族分裂主义,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六)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七)违反国家宗教政策、利用宗教从事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违反宗教相关法律法规发布信息的(更多宗教相关信息行为规则详见本规范第七条);
(八)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九)散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色情、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十)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十一)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十二)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五条
用户不得发布、传播、存储不安全信息、垃圾营销信息、不良信息、不实信息等。
(一)不安全信息,包括可能对用户财产安全或信息安全造成损失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 含钓鱼网站链接的相关内容;
2. 含木马、病毒网站链接及相关内容;
3. 含潜在危险、窃取用户个人信息等相关内容;
4. 影响用户体验或被大量用户举报的未经审核的外链及其他多媒体等内容。
(二)垃圾营销信息,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发布的影响用户体验、扰乱本平台秩序的信息,包括垃圾信息 、恶意信息和骚扰用户的营销信息,主要表现为:
1. 从事买卖粉丝、评论、投票及相关业务等;
2. 从事刷评论、刷转发、刷搜索、刷投票、刷有奖活动等业务;
3. 通过机器或软件等手段对他人大量发送广告信息;
4. 发送虚假中奖信息,或发布包含欺骗性外链的内容;
5. 利用账号或直播活动等发布广告垃圾信息;
6. 利用直播间的标题、公告、评论、留言及私信等方式发布垃圾信息、广告信息等;
7. 利用系统漏洞干扰本平台正常秩序的行为,如盗用他人账号、强制他人关注、强制他人点赞等;
8. 使用特殊符号、图片等方式规避垃圾广告内容审核;
9. 通过人工方式或者技术手段实施流量造假、流量劫持,通过虚假注册账号、非法交易账号、操纵用户账号,或通过违规交易本平台提供的产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虚拟礼物、其他权益、资产等)以及其他不正当或不诚信的手段,破坏网络生态秩序,损害本平台利益,牟取非法利益或不当利益;
10. 利用党旗、党徽、国旗、国徽、国歌等代表党和国家形象的标识及内容,或者借国家重大活动、重大纪念日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名义等,违法违规开展网络商业营销活动等,破坏网络生态秩序;
11. 发布其他影响用户体验或被大量用户举报的、平台认定其属于垃圾营销信息的内容。
(三)不良信息,包括淫秽色情信息、低俗信息、不当信息、对未成年人造成不良影响的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
1. 具体描绘性行为或露骨宣扬色情的信息;
2. 带有色情意味、暗示、挑逗和引起他人类似感受的音视频、文字、图片等信息;
3. 展现血腥、惊悚、残忍等致人身心不适的信息;
4. 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
5. 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
6. 不当评述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灾难的,如参与灾难、悲剧、刑事案件和逝世等话题讨论时有悖公序良俗、消费逝者的内容;
7. 美化、粉饰侵略战争行为的;
8. 恶搞国旗国徽、国家领导人等;
9. 危害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的内容,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的内容;
10. 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
11. 煽动人群歧视、地域歧视等的;
12. 其他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
(四)不实信息,主要表现为:
1. 整体失实:事件本身系子虚乌有。
2. 捏造细节:捏造细节使整个事件被扭曲。
3. 夸大事实:在描述中对事实夸大其词,误导他人。
4. 过期信息:将已得到解决的事件作为新消息发布,并略去已产生的结果,误导他人。
5. 信息残缺:隐藏部分事实,以不完整的信息误导他人。
6. 断章取义:将部分事实加上推测作为事实发布,误导他人。
第六条
用户在本平台发布、传播、存储与泛文娱相关的信息时应遵守如下规则:
(一)不得发布、传播诱导或鼓动未成年人无底线追星、消费攀比、应援集资、投票打榜、奢靡享乐等价值导向不良的内容,不得组织、引导、刺激粉丝群体以消费、氪金、打投等方式非理性应援;
(二)不得发布、传播“饭圈”不理性行为,如粉丝之间谩骂、人身攻击、人肉搜索、侵犯隐私的行为,或者蓄意引发粉丝之间大范围互撕、拉踩等互撕引战行为;
(三)不得煽动粉丝扰乱正常社会秩序,如组织、号召粉丝恶意投诉、重复投诉、虚假投诉等;
(四)不得通过号召粉丝、雇佣网络水军、“养号”等形式刷量控评;
(五)不得从事其他违反与文娱治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第七条
用户在本平台发布、传播、存储信息时不得违反《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其他与宗教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不得发布、传播、存储如下信息:
(一)违背我国宗教独立自主自办原则,攻击或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宗教法规的;
(二)破坏宗教和睦,包括破坏不同宗教之间、同一宗教内部以及信教公民或者不信教公民合法权益等的;
(三)利用宗教反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破坏社会主义制度,宣扬宗教狂热或者邪教、迷信,妨碍国家司法、教育、婚姻、社会管理等制度实施,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如利用宗教损害公民身体健康或者欺骗、胁迫取得财物等的;
(四)从事违法宗教活动或者为违法宗教活动提供便利;
(五)假冒宗教教职人员开展活动;
(六)以宗教名义进行商业宣传,经销、发送宗教用品、宗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和非法出版物;
(七)诱导未成年人信教或者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参加宗教活动;
(八)其他违法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
用户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要求,利用本平台(1)开展宗教教育培训、发布讲经讲道内容或者转发、链接相关内容;(2)组织开展宗教活动,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方式直播或者录播拜佛、烧香、受戒、诵经、礼拜、弥撒、受洗等宗教仪式;(3)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发展教徒;(4)以宗教名义开展募捐;或(5)实施其他违反与宗教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为、活动。
第八条
用户应当文明互动,理性表达,不得散布谣言,不得发布不尊重其他用户、对其他用户不友善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贬低、诽谤、嘲讽、挑衅、羞辱、谩骂、歧视、威胁、侮辱他人的信息。
用户应尊重他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不得侵害他人隐私或个人信息权益。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经当事人同意的情况外,不得公布他人隐私或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真实姓名、照片、身份证号、电话号码、家庭住址及用户不愿公开的其他个人信息。用户不得通过发布、删除信息以及其他干预信息呈现的手段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谋取非法利益。
用户应尊重他人肖像权,未经他人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或修改其肖像。
用户应尊重他人安宁权,不得利用本平台骚扰他人,不应以评论、@他人、私信等方式对他人反复发送重复、近似、诉求相同的信息。在本规范中反复指三次及以上。
用户应对其所上传、发布、直播的文字、图片、视频等内容的知识产权负责,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抄袭,转发他人在本平台发布的原创内容应当注明出处。
用户不得利用深度学习、虚拟现实等新技术新应用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活动。
第三章 本平台的管理方式
第九条
本平台可以通过主动发现及接受用户举报发现违规行为。用户可使用本平台的举报功能,对涉嫌违反本规范的行为和用户进行举报。
本平台有权基于自身判断,认定用户行为是否违反本规范。
第十条
违规处理方式:本平台有权采取内容处理手段和账号处理手段,对违规账号和违规行为进行处理,有权保留相关记录并向政府主管部门进行报告。
内容处理手段包括:及时删除、屏蔽、断开链接或采取其他合理措施消除或停止传输违规的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平台内的账号信息、用户评论、动态、音视频、用户直播内容(如直播的介绍、宣传、公告等)及用户头像、个人资料等内容。
账号处理手段包括:不予注册账号,警示,停止服务,禁言和封禁,注销、回收账号等。其中:
停止服务是指在停止期间账号无法使用本平台部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现、送礼、关注其他账号等),但可正常登录本平台,停止期间结束后该服务将恢复正常使用。
禁言是指在禁言期间禁止发布任何言论、动态、私信,但可正常登录本平台,禁言结束后账号将恢复正常使用。
封禁是指被封禁账号无法登陆和使用本平台所有服务,封禁结束后账号将恢复登录。如用户禁言次数较多、不予改正的,账号将被直接封禁。
本平台有权视违规账号的具体情况确定停止服务、禁言、封禁的具体期间,视具体情况时长为1小时至永久不等。
第十一条
用户如对任何处理措施存在异议,均可通过客服邮箱weilian@haolewu.com 或登录微恋交友星球移动客户端“我的-帮助中心-联系客服”咨询处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平台可根据互联网及自身业务的不断发展,随着平台管理经验的不断丰富,出于维护本平台秩序之目的,不断完善、修订本规范。
第十三条
本规范自2023年3月28日起首次公布并施行,自公布之日起生效。